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引入竞争激励机制,积极营造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良好环境,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经区党委研究,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拔3名科级领导干部。现公告如下:
一、公选职位和人数
团区委书记1名(正科级)。
区水利局副局长1名(副科级)。
区招商局副局长1名(副科级)。
二、选拔范围
全市党政群机关、企事业单位中符合选拔条件人员。
三、职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能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和各项规章制度,作风正派,勤政廉政;
2、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具有改革创新、开拓进取精神,政绩突出;
3、能正确理解和坚决执行上级指示,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负责地提出指导性意见,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和协调能力;
4、能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作风民主,办事公道,有全局观念,善于团结同志,干群关系好;
5、近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
6、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身体健康。
(二)具体职位条件
1、团区委书记职位要求:中共党员,热爱并从事共青团事业,符合《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的有关要求,年龄30周岁以下(1978年10月1日以后出生),五年以上工作经历(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现职副科级以上。熟悉团的工作方针、政策,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丰富的工作经验,有较强的文字写作功底和语言表达能力。
2、区水利局副局长职位要求:年龄35周岁以下(1973年10月1日以后出生),水利或相关专业毕业,具有水利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具有相关业务工作经历,熟悉水利工作法律、法规和政策,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
3、区招商局副局长职位要求:年龄35周岁以下(1973年10月1日以后出生),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熟悉经济贸易方面的政策、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具有一定的公关工作能力,熟悉招商引资工作。
四、选拔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08年11月20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肇庆高新区党群办组织人事科(肇庆高新区政德街1号管委会行政大楼五楼)
联系电话/传真:0758-3646210。
3、报名办法:凡具备报考条件者均可报名。可直接到报名地点领取《肇庆高新区公开选拔领导干部报名表》填报,也可登录www.zqhz.gov.cn或www.job0758.com.cn网址下载报名表填报。(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4、报考者须提交的证件: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证、现任职务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及近期1寸正面免冠同底彩色照片3张。
(二)资格审查
时间定于2008年11月21至25日。由区公开选拔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发给准考证。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拔工作的全过程。
(三)笔试、面试
1、笔试时间定于2008年11月28日。
资格审查通过者,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参加笔试。每个选拔职位按笔试成绩取前3名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定于2008年12月9、10日。
笔试、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四)组织考察
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分别按40%、60%加权计算总成绩,再根据得分高低顺序,每个职位确定前两名作为组织考察对象。考察对象名单将通过新闻媒体公布。由区党群办组成考察组,负责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根据考察情况,提出拟任用人选的建议,提请区党委会研究决定。
(五)决定任用
经区党委会研究后进行公示,并按有关程序办理任职手续;如果某职位没有合适的人选,则该职位空缺。对公开选拔的人员,任用实行试用期一年,期满经组织考核合格者正式任用;不胜任者,免去试任职务。
本次公开选拔的事项由肇庆高新区党群办负责解释。
肇庆高新区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报名表(下载)
肇庆高新区党群办公室
2008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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