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期
(总第88期)
驻村干部积极配合 四会市提前完成
村(居)“两委”换届选举工作
根据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和要求,今年全省村(居)“两委”要进行换届选举,并要求在上半年全面完成换届选举工作。四会市153个村(居)的换届选举工作已于4月10日圆满完成,顺利产生了新一届村(居)“两委”班子,成为全省第一个完成“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县(市)。
4月10日上午,省委组织部农村组织处处长李康年、副处长林健生等一行在肇庆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李水华,四会市委书记梁志强,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陈文忠,市委常委邹卫无等领导陪同下深入四会市调研村(居)“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对四会市率先完成今年村(居)“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四会市这次换届选举,主要做到了责任、宣传、调研、培训、程序、督导“六个到位”,具有民主参选率高、一次选举成功率高、民主程度高等特点。该市122个村全部采用“二合一”的选举办法进行,村委会成员都是在提名投票时直接选举产生;四会市本届共有21.1341万名有效选民,参加选举日投票选举的选民达20.462万名,参选率达96.8%,一次选举成功率达到94.3%。31个社区居委会均采用居民代表选举的方式进行,全市652名居民代表全部参加了选举日的投票,一次选举成功率达到100%。选举产生的“两委”成员共807名,其中交叉任职610名,占75.8%;书记、主任“一肩挑”的139名,占90.84%。该市的做法和经验有如下五点:
一、在党委的领导下充分发挥驻村干部的积极作用。在今年的换届选举工作中,四会市委和各镇党委充分利用好“十百千万”干部驻村全面覆盖所有行政村的大好时机,充分发挥好工作组和驻村干部的积极作用。使广大驻村干部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良好的精神状态和求真务实的作风,当好调研员,摸清村情民情和党情;当好宣传员,宣讲换届选举政策法规;当好考察员,为班子推荐优秀的人选;当好调解员,耐心地处理好各种问题;当好监督员,努力促使选举工作做到公正、公平、公开。配合当地党委政府做好“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选好配强村“两委”班子成员,夯实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六好”平安和谐社区建设的组织基础。
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各驻村干部把宣传教育引导工作作为搞好村(居)“两委”换届选举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一是不断提高宣传的广度和深度。针对农村和基层的特点,通过出版墙报、张贴标语和印发传单等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特别是通过村(居)党员、村(居)民代表和村(居)大会进行动员,广泛宣传换届选举工作的重要性、有关政策法规和宣传换届选举的目的、意义和步骤方法,使之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二是让广大群众充分了解村(居)“两委”换届选举的政策和要求,熟悉投票选举的程序和要求,掌握必要的投票选举方法;三是充分调动群众参与换届选举工作的积极性,引导村(居)民正确行使民主权利,抛弃那种小团体意识、家族意识和个人利益至上的不良思想,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投出神圣的一票,真正把那些群众基础好、“双带”能力强、热心公益的人选进村(居)领导班子。
三、及早制定方案,有备做好预案,精心组织实施。周密的准备工作是村(居)“两委”换届选举成功的关键。各驻村干部积极配合各级党委(党工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对“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通盘考虑。围绕换届选举,做好深入细致的调查摸底工作,全面掌握村(居)的情况,在此基础上,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换届选举工作方案;特别是对换届选举工作阻力大、市工作组调研排查出的16个“难点村”,更是摸清情况,实行重点帮助和指导,认真研究分析本届选举可能出现的问题,及早做好应急预案,确保“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按时顺利完成。
四、规范法定程序,严格依法依规办事。各驻村干部在村(居)“两委”换届选举过程中,严格按照政策和法律法规办事,做到法定程序不能变,规定的步骤不能少,确保整个换届过程依法依规。一要自觉维护法律权威。凡法律、法规和政策有明确规定的,要严格按法律、法规和政策办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尚未作出明确规定的,按照村民自治的原则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依法讨论决定,按照大多数人的意见办理。二是要规范程序。从规范程序、完善制度入手,规范候选人的竞争行为,增强干部群众的法制观念,教育村(居)民珍惜民主权利,自觉抵制各种违法行为,千方百计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五、做好信访工作,积极进行疏导,确保稳定和谐。各驻村干部高度重视并正确对待村(居)“两委”换届选举引起的来信来访,把做好信访工作作为加强监督、促进依法进行村(居)委员会换届选举、保持农村社会稳定的一个重要方面抓好落实,坚持及时、就地、依法解决问题的原则,认真解决和处理好群众反映的问题,依法维护人民群众的权利。对群众反映属实,确实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及时调查处理,坚决纠正;对群众反映与实际情况有出入的,向群众说明情况,澄清事实;对群众由于不了解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不理解国家有关政策而上访的,要耐心解释,做政策宣传和思想疏导;对解释不清楚的问题要及时向上级请示后才予答复;对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问题,迅速向上一级党委和政府报告,确保农村社会稳定和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