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干部任用条例》),2005年7月8日上午,省委组织部召开了纪念《干部任用条例》颁布实施三周年座谈会。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的市委常委、组织部长、干部科(处)长、干部监督科(处)长和省直有关单位分管领导、干部人事处长及省委组织部有关干部处室负责人共90人参加了会议。广州、深圳、汕头、韶关、河源、惠州6市和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等单位,先后从不同的角度介绍和交流了本地区、本系统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的经验和做法,研究并提出了进一步学习贯彻《干部任用条例》的要求和措施。省委常委、组织部长胡泽君同志主持会议,并作了总结讲话。
会议认为,三年来各地通过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干部任用条例》学习宣传活动,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的原则、标准和程序,切实加强对《干部任用条例》的监督检查措施。进一步深化了广大干部群众对《干部任用条例》的认识,提高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扩大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民主程度,使选人用人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得到了有效遏制。三年间先后圆满完成了21个地级以上市、122个县(市、区)的换届工作。
会议指出,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深入贯彻落实《干部任用条例》的重要意义,认真贯彻落实中组发[2005]4号文精神,切实解决当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存在的“跑官要官”、“买官卖官”、“带病提拔”等突出问题。 一要严格坚持在民主推荐基础上由集体研究确定考察对象 。把民主推荐作为确定提拔考察的必经程序和重要依据,严格按规定进行会议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以及民主测评。不得以组织推荐为名直接考察,更不能把领导个人推荐直接作为确定考察对象的依据。 二要进一步改进干部考察工作,防止考察失真失实 。要考实考准干部的表现,加大经济责任审计力度,实行主要领导干部任内审计一次的做法。要不断改进考察方法,扩大考察范围,把干部任前考察与经常考察结合起来,逐步改变不提拔不考察的现状。对虽然有一定的工作能力,但思想政治素质差、自我要求不严的,坚决不能提拔使用,更不能放到重要岗位上去。 三要坚持党委(党组)民主讨论、集体决策制度 。严格遵守《干部任用条例》的相关程序和要求,做到对干部情况说不清楚的不讨论、讨论不充分的不表决、表决投票未超过到会人员半数的不作任免决定。 四要建立健全强化预防、及时发现、严肃纠正的监督管理机制 。加强和完善部内监督、对下级监督、同级监督,加大动态监督力度,高度重视群众监督。对“跑官要官”和“买官卖官”行为,对各种非组织活动,对“带病提拔”等违反选人用人规定的行为,要严格按照规定进行严肃的查处。
会议强调,做好《干部任用条例》的相关配套制度建设,是继续推进《干部任用条例》贯彻落实的工作重点之一。当前要着重从三个方面不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改进和完善我省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一是要切实抓好已出台制度措施的贯彻落实 。积极推进制度创新和配套措施建设,紧紧围绕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管理机制的完善,切实抓好已出台制度措施的贯彻落实,发挥好各项制度在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管理各个环节上的作用。 二是要抓紧建立经实践证明比较成熟的配套措施 。对当前干部任用工作亟待解决、有一定实践基础和经验积累的问题,要抓紧制定相关配套措施。 三是要积极探索需要进一步完善的相关制度 。如:规范和完善领导干部推荐提名和交流提拔干部的推荐提名制度;探索对干部“社交圈、生活圈”进行考察的方法;畅通落实党员群众“四权”渠道;加大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和干部交流的力度;完善向全委会报告选拔任用情况报告及评议制度等。
会议要求,组织部门要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充分发挥组织部们在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中的表率作用。 要加强组织部门领导班子建设 。把政治品质作为挑选组织部长的首要条件;坚持组织部长任职回避、交流和轮岗;上级组织部门领导要定期与下级组织部长谈心,排解他们在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阻力,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帮助,使各级组织的领导班子真正成为机关和广大组工干部的带头人。 要弘扬正气,敢于坚持原则 。对“跑官要官”者,要敢于说“不”,特别是对那些通过非组织途径投机钻营的人,必须严格按照中组发[2005]4号文件规定严肃处理,切实把好用人关。 要加强能力建设,做到知人善任 。围绕“政治鉴别、政策运用、知人善任、组工业务、拒腐防变”等五个方面,努力提高组工干部的工作能力和水平。
会议认为,各地在学习贯彻《干部任用条例》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干部任用条例》的精神和省委的要求相比,特别是与群众的意愿相比,仍存在一定的差距:《干部任用条例》的学习宣传力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大。全面、严格地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的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买官卖官的歪风还没有完全刹住。对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的监督检查有待进一步强化。面对新形势、新任务,还有大量的工作要做,各级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要振奋精神,开拓进取,进一步推进《干部任用条例》的贯彻落实,以出色的工作,加快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广东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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