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委组织部派出检查组,由省侨办副主任林琳任组长,对我市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及有关规定的情况进行为期一周的检查。检查组采取听取汇报、个别谈话、查阅资料等方法进行检查。
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李水华代表市委向省检查组汇报了我市学习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的情况。李水华说,市委一贯以来高度重视《干部任用条例》的学习和贯彻执行,各级党委和组织人事部门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和有关规定,主要表现在:一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 的自觉性进一步增强;二是把握用人导向,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选准用好干部;三是创新工作思路,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向纵深推进有新突破,特别是在推进交流轮岗、公推公选、完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考核评价制度等方面,进行了大胆探索,收到了较好效果;四是完善干部监督约束手段,构建立体式干部监督体系有新成效,尤其是加大对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检查的力度、对群众举报核查的力度,有效预防了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等问题的发生。
省检查组对我市学习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的情况表示满意,并对我市积极探索干部考评办法给予了充分肯定。去年,我市作为全省开展这项工作的两个地级市试点之一,分别在市经贸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开展了领导成员任职考察试点和领导班子定期考核试点。试点以中组部出台的综合考核评价试行办法为依据,在做好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民意调查、实绩分析、个别谈话这些规定环节的同时,还大胆创新,积极探索,如:对在本单位工作不满两年的干部,延伸到其原单位进行考察;到干部家庭所在的社区调查,全面了解干部“工作八小时”以外的情况;实行问卷调查、网上调查等新的考察考核形式。检查组对我市采取延伸考察、社区调查等新做法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这些做法有利于更加科学、全面、客观地了解干部,有利于发挥考评的激励和导向作用,并鼓励我市继续探索。下一步,我市将在去年试点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研究制定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政绩考核办法和市直部门领导班子绩效考核办法,努力实现市委关于组织工作要在科学考核上有新突破的要求。
(干部监督科 肖进击) |